原标题:全市首例!电动车在楼内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住户已被行拘!

  10月12日19时许,淄博市张店区齐泰花园11号楼2单元楼宇内,发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引发火灾,造成相邻三辆自行车烧坏、楼宇墙面熏黑,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万元。

  火灾发生后,张店消防大队会同辖区科苑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楼宇内住户田某在楼道违规停放充电,充电过程中导致电气故障引发火灾。违法行为人田某违反《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决定给予田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这是淄博市首次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为全市公众严格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安全为其充电、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敲响了警钟!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亚男通讯员许媛媛宫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