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22日讯  鲁网记者今天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下称中华联合财险淄博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沈丘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2019)豫1624执523号案号显示,中华联合财险淄博公司应该支付申请人共计227281元,但是其全部未履行。

  记者查询获悉,该案系原告韩俊华、陈密雷与被告卢保国、李洪卫、中华联合财险淄博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于2018年1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韩俊华、陈密雷各项损失计款92784.68元;二、被告卢保国赔偿原告韩俊华、陈密雷各项损失计款134372.38元;

  记者查询获悉,这并不是中华联合财险淄博公司第一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据鲁网2017年11月10日报道显示,中华联合财险淄博公司因规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

  资料显示,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依据文号(2017)鲁03民终1814号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做出执行,案号为(2017)鲁0305执2088号,被执行人履行状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其他规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具体义务为,赔偿刘青医疗费2216元,交通费60元,共计2276元;赔偿王焕亮医疗费331.4元,车辆损失2000元,清障费240元,交通费40元,共计2611.4元,鉴定费650,车辆损失费19996元,拆检维修费1040元,共计21686元,案件受理费675元、保全费370元,曲颖负担793元,合计27366.4元。

  除了中华联合财险淄博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各地分、支公司也曾多次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几乎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专业户。

  鲁网记者查询获悉,与中华联合财险淄博公司一样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还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公司均被列为失信执行名单。(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