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济南市举行了历史建筑授牌仪式。目前,济南全市24处历史建筑及342处普查历史建筑标志牌均已制作完成,将于9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据悉,对历史建筑施行挂牌保护,这在济南历史上是第一次。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系列要求,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6年3月全面启动了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等工作,最终形成了366处历史建筑普查名单。普查名单及首批24处历史建筑名单经履行市规委审议、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等程序,已分别于2018年1月和5月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为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济南市规划部门全面摸清现状底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踏勘,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征集线索,全面摸清了历史建筑的保存现状、功能和使用管理状况。累计普查老建筑500余处,对照历史建筑评定标准形成历史建筑普查名录380处,通过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区县政府(管委会)意见及现场复核,最终确定历史建筑普查名录366处。结合现状测绘,建立了完善的历史建筑纸质和电子档案及数据库,建档率达到100%。

  借鉴国内外建筑遗产评估方法,结合济南实际,济南市规划部门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历史建筑价值评估体系,从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环境和情感价值等方面进行合理完善的综合评价分析,对366处历史建筑进行科学量化,划分为Ⅰ、Ⅱ、Ⅲ级进行保护,形成历史建筑分级名单,并通过市规委专家咨询委咨询论证。

  统筹考虑当前保护能力、历史建筑价值、管理水平和资金保障等因素,济南市按照“公布一批、保护一批”的思路,压茬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工作。 划定保护区划,明确分类保护要求,为后续合理利用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目前首批24处历史建筑名单及保护图则已报市政府公布,第二批39处正在履行报市政府批复程序。

  “为进一步增强济南历史建筑的识别性,提高社会各界的历史建筑保护意识,特别邀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苗登宇教授主持设计济南历史建筑LOGO。”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林海铭介绍,在充分尊重济南历史文脉和建筑特点的基础上,以中西风格建筑元素与“泉”字的抽象融合为主题进行延展设计,形成8个设计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了设计方案,目前,该LOGO已作为历史建筑的“代表符号”印制到历史建筑标志牌上。

  下一步,济南市将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规划管理,加快推进历史建筑保护立法研究,为保护济南历史建筑、推进名城保护、留住济南乡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