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纸质业务档案资料全部实现电子化

  按照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为推进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根据现有业务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制定了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并在业务管理系统成功上线业务档案管理模块的基础上,实现了业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纸质业务档案资料全部实现电子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财务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纸质业务档案,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上传至业务管理系统,形成业务电子档案。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档案号”编列规则,实现了纸质业务档案“档案号”与电子业务档案“档案号”一致性。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对纸质业务档案的整理、电子档案的形成和拷贝、移交市档案馆的组织协调以及档案管理模块的维护和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保证了业务档案规范管理。

  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的实现,不仅是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更是把好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关口。通过规范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了业务办理和档案管理的一体化,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樊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