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公告,称菏泽三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全面取证,维护受害者权益,希望集资参与人尽快到开发区分局报案。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
8月13日下午,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官方平台发布公告,内容为该局正在侦办的山东瑞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瑞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分公司、山东瑞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负责人均为犯罪嫌疑人马某中、朱某敏)三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月内(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担保合同、收据、银行流水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