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5月7日讯 因违反保险法有关规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遭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局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局对太平洋财险威海中支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案件审理,经查,2018年9月,太平洋财险威海中支对车牌号为鲁K牌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涉案车辆保费及代收车船税2837.07元,给予投保人优惠450.07元。

  根据事实调查情况,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情况说明、车辆保单、任免文件、调查笔录、微信截屏、举报材料等证据证明。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会烟台监管局作出如下处罚: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太平洋财险威海中支5万元;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阮伟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吕洪飞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