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暖,露天烧烤多了起来。日前,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位于九水路区域的“炭火烧烤”店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罚款500元。这也是今年青岛市综合执法部门“夏病春治”,开出的露天烧烤经营治理行政处罚第一单。

  连日来,李沧区综合执法部门深入开展露天烧烤经营夜查执法行动。期间,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改进执法管控方式,坚决遏制内露天烧烤经营问题反弹。执法人员在执行夜间巡查任务时,依法查处位于九水路区域的“炭火烧烤”店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李沧综合执法部门已依法查处餐饮门店露天烧烤经营行为11起,露天烧烤经营管控整体情况稳定。

  近段时间以来,青岛市综合执法部门结合往年露天烧烤经营治理有效做法,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干30天”市容秩序巩固提升会战,将露天烧烤经营纳入会战严查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夏病春治”战术,各级综合执法部门严查餐饮门店室外摆桌、乱堆乱放及“野烧烤”“野馄饨”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清理取缔,依法严格处罚。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