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赵某洋(女,30岁,济阳区崔寨办事处人)。

  1月1日下午16时许,在济南市济阳区济北办事处银河路天山外国语学校对面,因交通事故,违法嫌疑人赵某洋伙同赵某、李某伟、赵某诚、宁某凯对受害人孙某祥进行殴打,并对受害人的车辆进行破坏。民警现场依法口头传唤其接受调查时,赵某洋又对民警推搡并进行言语攻击,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

  案发后,分局治安大队、法制大队迅速查清案情,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分局依法对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赵某洋处以行政拘留十八日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