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25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为了加强济南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组织相关单位绘制了1、3号线保护区范围图,济南市交通运输委、济南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对轨道交通集团提出的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论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根据3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应设置控制保护区,设置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 50m 内; 2 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结构外边线外侧 30m 内; 3 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附属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 10m 内; 4 过江隧道结构外边线 100m 内。
管理办法规定, 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钻探、灌浆、喷锚、地下顶进作业,敷设或者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取土、采石、挖沙、疏浚河道,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构)筑物载荷的活动,电焊、气焊或者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等在保护区内可能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活动,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经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运营单位应当建立轨道交通保护区巡查制度,组织日常巡查,发现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情形的,应当予以制止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消除妨害。情节严重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核实查处。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9年3月27日,在此期间,市民可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信函请寄至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公共交通处(解放东路1号,邮编250014),电子邮件请发至jncxjtyswggjtc@jn.shandong.cn。
点击下载:济南轨道交通1号线保护区图册
点击下载:济南轨道交通3号线保护区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