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提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市应加大部门联合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沿海沿河港口、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制订错峰运输方案,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督促指导各市重点企业和单位建设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确保落实应急运输响应要求。优化柴油货车行驶通道。指导各市制订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重型车辆跨省、市快速通行主通道及副主通道的路线设计方案,优化重型车辆绕城通道,减少城市建成区机动车污染。在入鲁主要路口,每周开展外埠柴油营运货车排放检查行动,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予以依法处罚并实施劝返。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