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2月3日公示全国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第5批)年检拟定结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6家社团年检不合格。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民政部开展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实施2017年度年检。目前,已经对第5批、共113家全国性社会团体做出年检拟定结论。
按照有关条例,社团年检的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开展经营活动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负责人变化情况;在编及聘用工作人员情况等。
同时,如果社团出现以下情况,年检则为不合格:一年中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经费不足以维持正常业务活动的;违反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违反财务规定的;内部矛盾严重,重大决策缺乏民主程序的;违反有关规定乱收会费的;无固定办公地点一年以上的;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或机构备案手续的;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年检的;以及年检中弄虚作假的。
此次第5批113家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年检不合格的社团包括发改委主管的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广电总局主管的中国民族影视艺术发展促进会、民政部主管的中国地名学会、农业部主管的中国农业会计学会,以及中国体育集邮与收藏协会、中国探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