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高密的毕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11年前当地街道办事处和他签订拆迁协议,可是到现在办事处一直不兑现协议上的内容。
2007年胶济客运专线进行电气化改造,位于高密市醴泉街道办事处的高家屯村紧邻铁路,有7户居民的房屋需要拆迁,毕兆林就是其中的一家。“我房子碍事,就拆了,地上的东西赔钱了,地下是宅基地置换,根据你占地的面积大小,决定你宅基地面积,我这个地方正好是两处宅基地面积。”据他介绍,为了鼓励拆迁,当时村里就确定了置换宅基地的大小,每户16.5米×17米,位置在高密市一职中西,维胶路以南。
毕兆林给记者提供了一份2007年签定的拆迁房屋实物补偿协议,协议的甲方为高密市人民政府醴泉街道办事处,其中的第七条写到:按签定拆迁协议的时间先后顺序,安置宅基地两处。毕兆林说11年过去了,当初政府答应置换的两处宅基地,到现在依然是一片农田。
在签定拆迁协议前,毕兆林向街道办事处提出要求,希望政府能协调几间公房作为过渡。 毕兆林的老伴李会美告诉记者:“我有一个80岁高龄的婆婆,脑血栓已经得了两次了,身体情况很不好,要是去借房子住或者是租房子住,没有借给俺的。”办事处表示过渡房无法协调,最后毕兆林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就是保留三间要拆除的房屋,让老人临时居住。等新房建成,房子马上就拆。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一位当是负责拆迁的办事处工作人员,他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2007年10月12日,毕兆林签定了拆迁协议,随即把其余房屋拆除,经过办事处的验收合格,他拿到了全部的房屋补偿款10万多块钱。
之后的时间里,毕兆林和老伴曾经不断地找醴泉街道办事处,要求兑现两处宅基地,直到2009年母亲去世,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不仅如此,记者了解到,当初拆迁涉及到的7户居民,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政府承诺的宅基地。 李会美一直疑惑不解:“我就不明白,街道办事处跟我签了协议,协议上写得很明白,就是置换两处宅基地,现在已经11年了,为什么不兑现呢?”
带着这个疑问,11月2日,记者来到醴泉街道办事处就此事进行采访,在办公室正好遇到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态度并不友善,频频说要离记者远点。
当记者追问:“咱领导什么意思,批示了不是?”办公室里的另一名男子挡住了记者,强行把记者推出了办公室。记者试图平和的与对方沟通,并劝告对方“不要动手,用语言沟通”,但对方态度坚决,并对记者怒吼:“我今天是真火了。”
尽管醴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都在办公楼内,但记者在楼下等待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得到任何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