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税警以税务总局下发的虚开发票线索为基础,共享数据信息、共同分析研判,破获了以陈志军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发票2.36亿元,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4008.07万元。

  2017年4月,山东省税务局接到总局下发的寿光飞春经贸有限公司和寿光汇智工贸有限公司2户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的线索后,利用征管数据分析发现2户企业注册地址相近、申报时间相近、发票流向一致,初步判定2户企业属于同一虚开团伙,并根据登记信息挖掘出了实际控制人陈志军。同期,山东公安在侦办一起虚开案件时也发现实际控制人为陈志军。随即,山东税警决定联合侦办,根据企业办税人员供述,及时抓捕了陈志军,并以此为线索,挖掘出该团伙控制的9户虚开企业,取得企业虚开发票的犯罪证据。9月,公安部门组织收网,成功抓获该团伙的另外6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以陈志军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增值税申报表非强制比对项目,采取虚列进项税额的方式“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24份,金额235,769,076.21元,税款40,080,74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