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在检查一辆重型大货车时,驾驶员检查过程中弃车逃跑。

  17日上午10时许,海阳大队执勤民警在留格收费站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驶下高速,在查验驾驶证件时,驾驶员表示自己的驾驶证没有携带,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身份证进行查验,面对民警的检查该驾驶员以上车找寻身份证为由借机翻入路边沟钻入涵洞逃窜,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拖移至大队停车场看管。经过查询车辆信息民警最终确认驾驶员身份,民警发现其仅仅持有C1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重型大型货车需持有B2驾驶证,该驾驶员并不具备所驾驶车辆型号准驾条件。

  14时许逃窜驾驶员在民警联系下来到大队违法处理室,提供自己的身份和驾驶证信息。经确认,核实了该驾驶员的身份,该驾驶员持有的是C1证,并不具备驾驶货车资格。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耐心的向其讲解此种行为的严重危害以及恶劣性质并依法对其准驾车型不符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的处罚。

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