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济南在洪楼广场等5个路段正式启用鸣笛抓拍。9月14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启用鸣笛抓拍之后日均抓拍辆并不高。从违法车辆来看,乱鸣笛的大型车辆能占到四成。而大型车辆也是市民对乱鸣笛吐槽最多的车型。

  近日开车经过花园路洪楼广场路口的市民会注意到,在路口的东口由东往西的车道外侧抓拍设备,与别处有些不同。在支撑抓拍设备的立柱上,有一块十分醒目的黄色警示牌,上面写着“违法鸣笛监管”几个大字,大字下面是一个黑色LED液晶显示屏,显示屏上有三行字:鲁AT8588、鲁A0069**、鲁AT40**。记者从历城交警获悉,位于上述路口的抓拍设备从8月31日开始正式回传数据,显示屏上显示的3个车牌号,就是声呐抓拍设备识别出来声源后,系统识别出来的违法车辆信息。

  记者在历城交警大队采访时了解到,从抓拍设备安装启用之后,花园路洪楼广场的违法车辆总量并不多,启用近半个月来,日均抓拍违法鸣笛车辆大约15辆,也就是说,这一个抓拍点位平均1个多小时抓拍到一辆违法车辆。通过分析回传的违法车辆信息来看,大型车辆违法鸣笛的现象比较突出,大约占到抓拍总量的四成,这些大型车辆包括大巴车、公交车以及货车,而这些大型车辆的喇叭大多数是气喇叭,分贝比较高,也是市民对乱鸣笛吐槽最多的车型。此外,出租车违法鸣笛的也比较多,私家车违法鸣笛占的比例相对较小。

  8月下旬新增的5处抓拍点位分别位于泺文路实验小学北50米路东、阳光新路与建宁路路口北向南、无影山中路与无影山路西向东、花园路与洪楼南路路口东向西、旅游路东山小区南向北。对于违反禁鸣规定的,济南交警根据规定,处以50元罚款。特别是对车辆应让行时鸣喇叭、前车减速或停车让行时鸣喇叭催促、长时间鸣喇叭、连续多次鸣喇叭、使用高音喇叭或气喇叭等5种违法情形,交警坚持零容忍并将严格处罚。

  虽然好多车主不甚了解,但济南关于市区禁止鸣笛的规定早就实行好多年。早在上世纪90年代,济南就曾出台规定,市区二环路以内禁止鸣喇叭。不过因为取证难,这样的规定成了一纸空文。而且因为很少处罚,市区机动车乱鸣笛成了普遍的驾驶陋习。

  从2016年至今,国内已经先后有50多个城市陆续使用声呐探测系统抓拍取证鸣喇叭。相比于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而言,乱鸣笛虽然听得见却看不见,而声呐采集系统可以对乱鸣笛进行取证。声呐采集系统的技术最早源于军用技术,将声音以可视化、云图化的方式,将监控范围内发出超过设定值以上分贝的被监控物体用色域表现出来。只要机动车在禁止鸣笛路段按喇叭,系统可以通过声源自动识别、精确定位发出喇叭声的机动车位置,联动摄像机头自动抓拍,自动识别号牌后,上传违法音频证据和车辆照片至系统后台,从而直接生成交通违法记录。

来源: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