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却没假期。对于一些上班族来说,带薪休假往往是看上去“丰满”,执行起来“骨感”。近日,不少机关事业单位连发通知,“催促”落实干部带薪休假。记者调查发现,机关单位对于落实带薪休假已经趋于规范,但对于企业,尤其是私企员工来说,提出已经十年之久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一路磕磕绊绊,落实仍是遭遇尴尬。

领导带头休领导带头休

  基层员工也跟着休

  “今年单位要求大家都得休,领导干部带头轮着休。之前省里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带薪休假‘应休尽休’。领导要求大家都休假,按照工作安排轮着休。”17日,正在河南老家休假的王立(化名)是省直机关的一名副处级干部,按照他32年的工龄来算,他可以享受15天的年休假。不过考虑到繁忙的工作安排,王立今年打算休10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因为休假之后还有一些工作要安排落实,所以时间比较紧张。不过对我来说,10天假期出去放松一下,休息休息也足够了。”在机关工作多年的王立也感受到了落实带薪休假的变化,他说,以前是领导们不休,底下工作人员也不好意思提休假。最近这几年变化明显,不管时间长短,几乎年年休。

  当然,带薪休假也并非“随意休”。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明确,在充分考虑干部职工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作出统筹安排,合理排定年休假计划。同时,各级要建立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统计上报制度。

  实际上,除了单位发力催促休假,为了更好地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山东省也不断出台相关政策。2016年,山东省公布《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将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从省人社厅发布的《山东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将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

  记者了解到,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外,国企、外企等单位落实带薪休假也比较规范。“我们单位统一安排员工休假,就在上个月,每个人都休了9天。”在济南一家国企工作的小赵则是由单位统一安排休假。

  私企员工带薪休假

  想都不敢想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此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例已施行十年,我省企业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如何?在采访中发现,规模较小的私企员工带薪休假是“想也不敢想。”

  看着朋友圈的朋友们纷纷出去旅游,在济南高新区某私企上班的小王不免有些羡慕。“我们也想休假,但是公司没有这样的制度,现在能保证周末正常休息就不错了。”小王说。

  记者了解到,小王所在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济南是公司的一个办事处,员工只有8个人。“我们主要拓展山东这边的业务,平时工作很忙,需要经常出差,基本没有什么休息时间,别说带薪休假了。”

  除了业务繁忙的私企,一些销售、物流、外卖等行业也很难实现带薪休假。济南一家物流公司渠道营销中心的经理助理孙聪工作3年从没休过假。“我们这个行业比较特殊,别人过节我们得工作,太忙了,领导不批我休假。”孙聪苦笑着说。

  济南一家装饰公司的老板韩栋告诉记者,自己知道带薪休假有相关法律规定,而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一是用工少,工人休假,工作量会完不成,客户那边就无法交代;二是工人休假就要支出一部分工资,也没有收回相应的劳动回报。“虽然没有休假,但是在装修淡季的时候,我们会给员工放假,他们家里有事需要请假也会尽快批准。”韩栋说。

  碍于工作原因

  很多员工选择沉默

  据悉,今年7月25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随机抽查的通知》,决定在7月30日至10月20日对38家省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抽查,其中,抽查内容就有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在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嵘林看来,造成很多员工没有享受带薪休假的原因无非是员工自己不敢提、企业也不主动提。

  “在我接触的很多案例中,像一些民营企业,很少让员工享受带薪休假这项权利。”张嵘林介绍,很多员工并不十分了解带薪休假,也不清楚自己作为劳动者享有这项合法权利。再加上不敢提,怕失去工作。

  张嵘林分析,从企业的角度看,如果主动提出让员工带薪休假,会形成示范性的跟从效应,并且不好统一性管理。一是用工成本的需要,二是企业管理上的需要,这些都导致了企业不主动让员工进行休假的状况。

  对于劳动者如何保障自己的休假权利,张嵘林认为,既然法律赋予了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就应对休假具备积极性和认同感。不过,碍于工作原因,很多未享受到休假的员工大多选择“沉默”。据了解,职工在准备离职或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年休假权益的情况最多。

  “作为企业负责人,应该尽到更多的人文关怀,企业应主动去告知劳动者带薪休假,尽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张嵘林建议,如果劳动者需休假而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1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

  能休几天

  取决于工作年限。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

  当年带薪年休假没休完,该怎么办?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跨年度安排的,应该经职工本人同意。

  如果不能跨年度安排,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周国芳 见习记者韩晓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