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频频曝出“套路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借款2万元,不到20天,须偿还8.2万元。“套路贷”已在我市出现,并有多位市民上当受骗。

  借款2万 还款8.2万

  今年2月,莱芜市钢城区市民刘某从莱城区高庄街道陈某等人处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如借款人刘某逾期未能还款,则需要缴纳高额违约金。在扣除第一期利息后,刘某共拿到手1.4万元,但借款不到20天,陈某便以刘某某逾期未还款为由,肆意进行罚款,使刘某某最后需要还款8.2万元。

  因刘某无力还款,陈某推荐刘某向另一人借款,利用借款偿还陈某债务。最终,刘某陷入“套路贷”,债务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刘某无法偿还高额借款。

  就在此时,刘某的父亲通过《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知晓我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向公安机关报警。我市公安机关受理后,立即开展调查。案情查明后,依法将主要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该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套路贷”与以往的高利贷“套路贷”区别

  据市公安局民警介绍,“套路贷”与以往的高利贷“套路贷”有明显区别。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强,被害人很容易上当。

  此类相关案件引起了我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打霸、无霸治乱”总要求,市公安局将对此类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不受非法侵害。

  来源:莱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