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过桥业务”是一种短期资金融通的一项工作,期限以6个月为限,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业务。提供过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过桥资金的融通,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

  借“过桥业务”的“外衣”,骗了6个人2400多万元——济南男子张某雇人扮演银行经理,实施了一场自导自演的骗局。骗来的钱,绝大多数都被他用来去澳门赌博和归还赌债,以及“拆了东墙补西墙”。可纸终归包不住火,骗局最终被戳穿。近日,济南中院对这起诈骗案一审宣判: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被他邀请来扮演银行经理的同伙潘某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起诉书指控:从2013年开始,80后男子张某以支付高息为诱饵,虚构所借资金用于替他人归还银行贷款,可以获得高额回报等事实,隐瞒所借资金为了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挥霍的真实目的,骗取他人资金,并用后续骗取的资金支付前期债务,张某明知这种方式最终将导致资金链断裂,仍然多次骗取他人资金。2014年底,张某为了应对被害人归还债务的要求并继续骗取资金,让被告人潘某冒充平安银行工作人员,虚构所借资金都在潘某处做“过桥业务”的事实,要求被害人阿龙(化名)、崔某将资金转入潘某银行账户后,潘某按照张某安排全部转至张某账户。在阿龙、崔某催要欠款或到约定的付息日时,张某将部分资金转入潘某银行账户,由潘某支付部分利息。据起诉书显示,张某共骗取阿龙1912万余元、潘某参与骗取876万余元。

  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5月,张某骗取阿龙等6人2409万余元不能归还,潘某参与骗取被害人阿龙、崔某942万余元不能归还。2015年5月,张某潜逃,后经上网追逃,同年9月张某在重庆落网。潘某也在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

  ●演技不可谓不精湛·细节披露

  找人冒充银行经理骗取信任 千万余元都用于赌博和挥霍

  作为本案最大的受害人阿龙,究竟是如何上当受骗的呢?

  2014年7月,经同事介绍,阿龙与张某结识。当时,张某自称在平安、民生银行做“过桥业务”向其借款,200万一周利息5万元。听到如此高额的回报,阿龙颇为心动。不久后,阿龙与张某签订了借款协议。仅到当年年底,阿龙就分11次借给张某1240万元。

  在多次借款后,阿龙对张某的还款能力依然心存疑虑。这时,阿龙想起张某曾向其透露,和“平安银行贷款部的经理潘某”一起做“过桥业务”。为了打消顾虑,阿龙提出要会会这位“潘经理”。2015年春节后,张某终于安排阿龙与潘某见面。当时,潘某着银行制服、胸口挂着平安银行牌子。潘某介绍说平安银行发展很快,做“过桥业务”挺赚钱,和很多大银行有合作。阿龙向潘某求证张某在平安银行是否有2400万元固定款项做“过桥业务”,潘某不仅表示有“过桥业务”,还证实除张某向其借的钱外,还与其他合伙人有自有资金1800万元。

  与潘某见面不久,张某便带着潘某以与华夏银行有笔合作贷款业务继续使用资金为由,向阿龙借款20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张某则在旁边“敲边鼓”,劝其多多支持“潘经理”。

  按照阿龙的说法,之后“潘经理”又以做“过桥业务”需要资金等各种理由向其借款,其陆陆续续又转给潘某、张某多笔资金。张某还以在民生银行有笔3000多万元的“过桥业务”即将放款,以打点关系、交纳保证金等理由多次向其借款。

  其实,潘某只是曾在平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做业务员,而2011年张某曾在平安易贷贷过款,两人因此结识。2015年2月,张某表示要介绍其与阿龙认识,让其冒充平安银行的工作人员。作为好处,张某许诺给其支付购买房产的首付一二十万元。对于这种做法,潘某说自己也很担心,可当时张某却说“这是斗智斗勇,玩人的”。后来,张某开始利用潘某的账户进行转款,随着转款的不及时,多位债主也不断向潘某讨债。潘某都按照张某的要求,支付了部分利息,剩余的钱则转给张某本人。潘某也证实,从2014年5月到12月期间,张某每月给其3000元好处费,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张某还频繁请其吃饭、夜总会消费,基本上每周都有“夜场”,每次消费金额三四千元,都是张某付账。

  证据还显示,除了上当受骗的阿龙,张某还骗了多名同学。这其中,张某的同学王某被骗走74万元。通过妹夫王某介绍,市民梁某也认识了张某,也被张某利用“过桥业务”骗走186万元。另有受害人证实,有人曾跟随张某到澳门赌博,来回的路费都是张某出的,张某在赌场赌的数额令人咋舌。

  法院调查发现,张某骗来的钱大部分被用于赌博和挥霍,其中在澳门消费1047万余元,购买彩票支出16万余元,餐饮、按摩、KTV、购物等消费309万余元,共计支出1373万余元。

  ●善恶到头终有报·法院判决
  主犯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济南中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潘某帮助张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两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系主犯、潘某系从犯。同时,张某将诈骗所得绝大部分用于赌博和挥霍,给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属主观恶性较大:一审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目前,此案仍在上诉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