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场舞、路边商家高音喇叭、楼宇内装修、饲养动物大声叫,诸多噪声扰民的难题犹如一团乱麻,切不断,理不清。据了解,2017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到群众关于噪声扰民的举报投诉为10591件,数量是各类投诉之首。自2015年开始,济南警方每年都会在夏季集中整治生活噪声。3月31日,济南市公安局将正式实施《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的通告》,其中对于多种情况下处理噪声扰民进行界定,商业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广场舞使用的音响严禁音量过大等。

  不堪楼上噪声,老太举木棍敲楼顶

  对于噪声扰民,基层派出所的许多民警将其列为最难处置的警情。“噪声种类多,归不同的部门管,但是到了晚上,也就我们派出所还值班,老百姓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们。”天桥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长李圣虎称,多数噪声扰民警情并非一次出警就能处置成功,多有反复,而民警还容易被埋怨。

  许多噪声并非持续性的,而这给警方取证带来许多难题。“我们至今仍在为辖区一起噪声扰民的警情为难,而且双方的情绪都很大。”历城公安分局山大路派出所副所长付希超称,辖区一居民楼的楼上楼下邻居,因为噪声的问题多次拨打110报警,双方势同水火。

  这座居民楼的五楼住着一位上年纪的老太太,而楼上住着一位中年男子,另外还有两个租户。“我们最先接到老太太的报警投诉,声称楼上的人制造噪声让她根本睡不着觉。我们就去了解情况,结果楼上的中年男子也称楼下一到晚上就敲楼板,他也无法入睡。”付希超遇到这样一个难题。

  为了了解到真实情况,付希超安排一名协警晚上住到老太太的家中,确实能听到楼上的走路声和说话声,但是音量并不大,可是老太太却对此非常敏感。老太太晚上一听到楼上有声音,就拿着一根木棍敲房顶,时间长了墙皮都掉了不少。因此,楼上的中年男子晚上也难以入睡。

  “对此,民警只能从中协调,让双方都能考虑到对方的感受。”付希超称,民警让楼上的中年男子尽量在家中穿着拖鞋走路,而且让租户晚上尽量早回来休息,不要制造音量过大的噪声。对于楼下的老太太,民警也让其尽量考虑到住户的习惯,不要再用木棍敲楼板。

  处理广场舞投诉牵扯派出所大量警力

  在居民投诉的噪音扰民的热线中,相当一部分是指向广场舞。这应该是最让民警头疼的事情。“一边是很多居民健身的合法活动,一边是受到干扰的百姓,你掂量一下哪一头好处理?”这是许多基层民警执法的最深刻感受。

  “现在小区内能够健身的空间并不多,因此广场舞的场地多数与居民楼相距很近。”历城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民警高洪波称,辖区有一个小区的居民天一暖和就开始聚集在小区南门小广场跳广场舞,于是派出所就经常接到居住在南门附近居民的投诉。

  一方锻炼身体,一方需要安静休息,矛盾在一个时间段内愈演愈烈。最初是言语的冲突,此后的发展令人意想不到。“楼上有的居民竟然朝着跳广场舞的居民扔垃圾,进而引发更为激烈的冲突。”高洪波称,那一次出警花费了近三个小时。

  “双方都互相指责,跳舞的人嫌楼上的居民多事,而楼上的居民则嫌跳舞的人动静太大。但是有一个原则,不能发生伤人事件,从楼上扔东西是绝不允许的。”高洪波称,当时双方的情绪都非常激动,民警注重选择广场舞领头人做工作,务必让其调低音响的音量。

  事情远非一次出警能够解决,广场舞令人头疼的是民警一离开,音响的音量就悄悄地大起来。“治理广场舞是一场拼耐心的拉锯战,有可能延续整个夏季。同一件事情,找不到根本的解决办法,只能依靠民警的调解能力,这本身就是问题。”天桥公安分局民生警务平台的栗心莉称,每年处理许多广场舞的投诉,牵扯基层派出所大量警力。

  锣鼓队冲着学校,民警多举措解难题

  “有难题,也有办法,我们派出所的经验就是‘一张明白纸,一次深入宣传,一次严肃执法,一次回头看’。根据新的治理噪声的通告,我们会在实际工作中总结新的办法。”天桥公安分局黄台派出所副所长齐春亮称,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噪声治理的现场会就曾经在黄台派出所召开,推广他们的工作办法。

  黄台辖区的板桥广场位于小清河畔,每天晚上有十多个健身群体在此跳舞健身。广场东北侧是济南二中,2700多名在校高中生全部上晚自习。此前由于群众健身时间与学生晚自习时间重合,锣鼓音乐影响学生晚自习。

  “有一段时间,110警情、民生警务平台群众诉求几乎每天都有,一边是上百名中老年人锻炼健身,一边是2700多名学生上晚自习,如何找到平衡点,怎样有效解决,不激化矛盾,考验着派出所民警的智慧。”齐春亮说道。

  为了摸透情况,民警隔三差五就出现在板桥广场和济南二中。他们边巡逻边了解健身群体数量、成员分布、年龄结构、区域分配、声源大小,同时到济南二中找师生了解情况。“我们来到晚自习课堂亲身感受噪音对学习的影响。”齐春亮称,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们开始准备行动。

  去年4月1日晚上,黄台派出所会同分局民生警务平台,邀请天桥区环保局检测站工作人员和济南二中负责人在板桥广场开展生活噪声整治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材料,组织校方与广场舞和锣鼓队负责人见面沟通。同时,天桥区环保局检测站的同志现场对广场使用的音响和锣鼓声进行了分贝检测,通过实际检测数据对锻炼的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

  经过反复论证,派出所与十几个健身群体达成约定:第一,规范锣鼓时间。每周五、周六晚上,学生不上晚自习,锣鼓队可以敲锣打鼓,组织活动;第二,控制音响音量。所有音响一律将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下,喇叭位置一律朝南,背向学校;第三,区划健身位置。将人员较多、音响较大的舞蹈队伍安置在广场南端,尽量远离学校。至此,板桥广场锣鼓队影响济南二中师生晚自习问题得以初步解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杜洪雷)

  相关链接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的通告

  为加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进城市现代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严禁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

  二、严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三、严禁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家用电器、乐器及其他音响器材。

  四、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身体锻炼及其他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五、饲养动物应当采取措施控制产生噪声,严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12时至14时和22时至次日6时,严禁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其他时间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或者在已交付使用的其他建筑物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噪声,严禁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七、12时至14时和22时至次日6时,城市建成区严禁高声喊叫;严禁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干扰周围居民生活。

  八、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在生产活动中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

  九、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十、本通告自2018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