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李沧区宝龙地下停车场内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李沧交警接警到达后发觉现场异常,查看行车记录以后当事人方承认,原来当事人故意制造了事故借机“骗保”。

  在现场民警发现,停车场内还算宽敞的车道上,只见一辆白色的车辆硬是右前灯撞在了立柱上,整个事故看上去没有任何躲避或者阻止的痕迹,略显蹊跷,民警随后对当事人进行询问,驾驶员吴某某回答也是吞吞吐吐、闪烁其词,对事故发生过程的阐述前后矛盾。

  在调查过程,民警发现该车安装有行车记录仪,且完整记录下了“事故”发生全过程——行车记录仪清晰显示,吴某某在另外一人(已离开现场)的指挥下将车辆慢慢移向停车场立柱,“制造”完事故后还露出满意的笑容!此时,吴某某只得承认事故的确是自己故意制造,目的就是要骗保修车。原来,这辆车右前门一处旧伤一直没机会维修,吴某某就想制造一起刮擦事故,让保险公司赔付,一并修好。

  掏钱修车事小,“骗保”触犯刑律事大!交警在现场对吴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吴某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感谢交警及时让他悬崖勒马,以后也不敢再耍这种小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