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午,槐荫区顺祥路上,市民张先生发现自己爱车上被贴了一张盖有“槐荫区停车管理办公室”公章的停车提示单。这并不是一张交警开具的违法告知单,那么这张单据是谁贴的,被贴单子会被处罚吗?

  “这张停车提示单是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停车督导员开具的,在开具单据的同时,他们会根据我们前期培训的要求,对涉嫌违停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上传至交警的平台系统。”槐荫交警大队交通科副科长刘朝辉说。经过交警部门后台的严格把关、审核,确实存在违停事实的车辆会被录入交警的违法记录信息系统。

  据了解,为畅通消防紧急通道,保障背街小巷道路进出顺畅,自去年5月开始,济南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派出相关人员每天负责维护辖区内支路、小巷及开放式小区内行车道路的车辆停放情况。经过交警培训的工作人员,按要求着反光背心、佩戴停车督导员工作牌,在辖区内背街小巷遇未按照施划泊位随意停放的车辆,可进行拍照取证,并开具停车提示单。

  “停车督导员督导违停的行为属于违停举报行为,他们的举报情况都需经过交警部门的审验。”刘朝辉说。据悉,为了保障交通参与者的路权,切实治理违停,目前,济南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现场的,即交警在主次干道上对违停行为现场开具罚单,停车督导人员对在支路及背街小巷违停行为开具的停车告知单;一类是非现场的,即交警部门通过固定或移动电警设备对违停行为的抓拍,以及热心市民通过济南交警公众参与平台随手拍进行的相关举报。“无论是什么样的管理措施,我们都希望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停车规范,按照施划的泊位停车,方便自己的同时,不挤占他人的路权。”刘朝辉说。

  齐鲁晚报 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李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