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9点,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巡逻民警在珠江与天山路清理违停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YX31**的小型汽车,王警官随即记起这辆车于3月1日晚因饮酒驾驶被处罚过,比较有印象。

  民警随后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发现驾驶员就是之前不久查处的那位驾驶员。民警责令其并出示其驾驶证及行驶证,并询问其是否记得自己。驾驶员一口咬定自己没见过执勤警官,并拒绝承认自己之前曾因酒驾被查处过。在场执勤的一位交警很肯定,那天查处酒驾时的驾驶员就是他。但当该驾驶员出示相应证件后,王警官检查驾驶证件,驾驶证姓名为“张某”,与之前执法时记录的姓名不符。民警认为该驾驶员有伪造驾驶证的违法嫌疑,于是带其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

  王警官通过查看执法记录仪系统发现,此人就是之前因饮酒驾驶扣留驾驶证的那个驾驶员金某,因为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被行政拘留,刚刚从拘留所释放3天,属于无证驾驶。经过执勤民警反复确认调查,在大量事实面前,该驾驶员最终承认了自身的违法行为,表示其幼年父母早亡,一直由亲戚抚养,所出示的驾驶证是利用之前在黑龙江时亲戚给办的身份证办理的。直到后来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便又重新办了另一个身份证,并在两个不同的地方考取了两张驾照。该驾驶员“金某”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但他依旧抱有一丝侥幸心理,凭借自己另一身份“张某”的驾照,便以为可以在执法人员面前蒙混过关不会被发现。

  无巧不成书,他今天驾驶的机动车就是之前酒后驾驶时所驾驶的机动车,执勤民警也是之前的执勤民警,所以执勤民警一眼便认出该男子。该驾驶员一人饰两角,企图蒙混过关,但最终还是难逃法律制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金某无证驾驶处罚1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

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