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有个3岁的孩子。”说完,男子哭着跪地求饶,民警急忙将其扶到椅子上。去年年底,山东聊城在青岛打工男子刘某前一晚喝了四两多白酒和五六瓶啤酒,第二天驾驶小货车上路,结果被民警查获。

  2017年12月22日早晨8时左右,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民警,在双高路口进行早高峰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货车沿双元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双高路口处,民警习惯的看了一眼驾驶人,发现驾驶人急忙低下头,神情紧张,民警急忙将该车拦下,司机下车后,民警闻到满身酒气,经呼吸测试乙醇含量为100.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后,该司机被民警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后经血样检测,乙醇含量为109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了解,刘某30岁,户籍山东省聊城市,暂住青岛市城阳区。3年前,刘某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到青岛打拼。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去年2月份刘某在聊城考取“C1”驾照,还买了一辆小货车,平时出租拉货,挣了钱养活妻子和两个孩子,但是一次醉驾,却毁了自己的致富路。

  据刘某交代,2017年12月21日晚上7时左右,刘某的朋友李某让刘某驾驶小货车去青岛市里拉货,当晚回到东蓝家庄社区卸完货后,李某请刘某吃饭,于是,刘某开车拉着李某去了李家女姑社区附近一饭店,刘某喝了四两多白酒及五六瓶啤酒,已是深夜11时许。喝完酒后俩人到一个洗浴中心睡到次日早晨7时30分左右,刘某驾驶鲁B7XXXX号小货车从李家女姑社区处往东蓝家庄社区返回,途经双元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双高路口处,被民警查获。

  1月23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实习驾照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要面临拘役的惩处。交警部门提醒,如果次日要开车的话,前一晚尽量不要饮酒。如果饮酒了,建议第二天不要开车,以避免宿酒超标形成隔夜酒驾。

  (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