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济南的司机注意了!!!

  今天交警有行动!!!

  查大货车、酒驾……等各种目之所及交通违法

  划重点☟☟☟

  平安5号行动

  ☆行动时间☆

  1月22日13:00-23:00

  (第一波次:13时-16时)

  (第二波次:20时-23时)

  ☆行动地点☆

  全市(哪里有蜀黍哪里就有行动)

  ☆行动内容☆

  我不会告诉你是查酒驾、查超员、查超速…

  反正危险驾驶行为我们都查

  也许有人问,总是这么一直查查查,还让不让人好好开车上路了!也许,你们看完下面这个数据,会理解蜀黍们的苦心……

  这是一份2017年12月份的数据

  ❂ 高速公路死亡事故:

  G2京沪高速(1起)

  ❂ 省道死亡事故:

  南山区:省道103(3起)、省道327(1起)

  章丘区:省道102(1起)、省道242(2起)、省道244(2起)、省道321(1起)

  商河县:省道248(2起)、省道316(1起)

  ❂ 县乡道路死亡事故:

  历城区2起,长清区2起,商河县3起,章丘区8起,南山区1起,高新区1起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

  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看完这些死亡数据

  你还会觉得蜀黍是多此一举吗?

  这次……重点查处

  ✍✍✍

  酒驾!一

  蜀黍不是在查酒驾就是在查酒驾的路上

  但部分驾驶人还是心存侥幸

  今儿就再把酒驾的危害重申一遍!

  ✦ 触觉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导致视力降低,视野缩小

  ✦ 饮酒后易困倦

  ✦ 影响驾驶人心理状态等

  酒驾的后果在这里,请自行收好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严重超员一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关于超员,我想说

  ✦ 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倾覆

  ✦ 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

  ✦ 转向稳定性下降,侧滑、翻车风险大

  ✦ 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

  ✦ 长期超负荷运转,传动轴等部件容易断裂

  严重超速一

  关于超速

  只想给你们看几张碰撞实验图

  ✦ 时速30km/h

✦ 时速50km/h✦ 时速50km/h
✦ 时速140km/h✦ 时速140km/h
✦ 时速200km/h✦ 时速200km/h
看完,你还敢超速吗?看完,你还敢超速吗?

  关于超速行驶的成本,戳!

  不管是酒驾,超员,还是超速

  结局都有可能是惨痛的

今晚9点,今晚9点,

  济南交警在微博还会有直播!

  要想不丢脸,一定记得遵纪守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