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济南的司机注意了!!!
今天交警有行动!!!
查大货车、酒驾……等各种目之所及交通违法
划重点☟☟☟
平安5号行动
☆行动时间☆
1月22日13:00-23:00
(第一波次:13时-16时)
(第二波次:20时-23时)
☆行动地点☆
全市(哪里有蜀黍哪里就有行动)
☆行动内容☆
我不会告诉你是查酒驾、查超员、查超速…
反正危险驾驶行为我们都查
也许有人问,总是这么一直查查查,还让不让人好好开车上路了!也许,你们看完下面这个数据,会理解蜀黍们的苦心……
这是一份2017年12月份的数据
❂ 高速公路死亡事故:
G2京沪高速(1起)
❂ 省道死亡事故:
南山区:省道103(3起)、省道327(1起)
章丘区:省道102(1起)、省道242(2起)、省道244(2起)、省道321(1起)
商河县:省道248(2起)、省道316(1起)
❂ 县乡道路死亡事故:
历城区2起,长清区2起,商河县3起,章丘区8起,南山区1起,高新区1起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
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看完这些死亡数据
你还会觉得蜀黍是多此一举吗?
这次……重点查处
✍✍✍
酒驾!一
蜀黍不是在查酒驾就是在查酒驾的路上
但部分驾驶人还是心存侥幸
今儿就再把酒驾的危害重申一遍!
✦ 触觉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导致视力降低,视野缩小
✦ 饮酒后易困倦
✦ 影响驾驶人心理状态等
酒驾的后果在这里,请自行收好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严重超员一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关于超员,我想说
✦ 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倾覆
✦ 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
✦ 转向稳定性下降,侧滑、翻车风险大
✦ 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
✦ 长期超负荷运转,传动轴等部件容易断裂
严重超速一
关于超速
只想给你们看几张碰撞实验图
✦ 时速30km/h
关于超速行驶的成本,戳!
不管是酒驾,超员,还是超速
结局都有可能是惨痛的
济南交警在微博还会有直播!
要想不丢脸,一定记得遵纪守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