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赵晓雯)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减轻参保人负担,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市门诊慢性病血友病人实行定点二级医院签约管理。
据了解,根据血友病人区域分布情况,我市确定了市第六人民医院、桓台县妇幼保健院和沂源县中医院为我市慢性病血友病人定点签约单位。门诊慢性病血友病人可自主选择一家医院签约,实行签约就医管理。对在签约医院就医管理的门诊慢性病血友病人,发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规定的医疗费用,依据定点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助。对未在本人签约的血友病人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助比例按照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