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重大考试前后,总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急于求成的心理,以“助考”、“包过”、“改分”等为名,实施诈骗。
近日,东港区法院就宣判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邓某谎称自己有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答案,骗取被害人胡某人民币106200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具体案例
邓某、李某(另案处理)是湖南人,2016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前,二人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了8000余条考生信息(涉嫌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向考生发送考试包过的虚假信息,日照的考生胡某就收到了这条短信。
信心不足,致使轻信谎言
胡某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五门已过三门,因准备不充分,其对这次通过考试信心不足。为获取考试答案,胡某加了短信中预留的QQ号并与对方人员聊天,QQ另一端的邓某、李某称所提供的答案绝对真实可靠,取得了胡某的初步信任。
先后收取各种费用
后邓某、李某又通过电话与胡某进一步联系,先让胡某支付了定金1200元,又陆续以收取保证金、人身保险金、保密费等名义让被害人胡某共交付人民币106200元,并承诺考试结束后就退还大部分费用。
钱交了,人跑了
高额“包过费”交了却迟迟没有收到考试答案,胡某起了疑心,遂打电话让邓某、李某退钱,可二人手机号已是停机状态。此后胡某多次尝试联系邓某、李某,但二人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杳无音信。
2016年11月,胡某向日照市公安机关报案,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民警经过严密侦查,在湖南省娄底市将欲逃跑的邓某抓获。
公诉机关以邓某涉嫌犯诈骗罪向东港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邓某及其母亲在开庭前后赔偿了胡某全部损失106200元,并取得了胡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诈骗作案,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邓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已经退赔全部涉案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全案情节,对邓某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
国家统一考试试题、答案、评分标准均为重要涉密资料,试题印刷、运送和保管均由专门机构负责并遵守严格的保密规定。市面上打着包过考试的幌子出售考试答案的均为诈骗行为,广大市民切莫上当受骗,考试没有捷径,努力才是唯一出路。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