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12月份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2017年5月16日-5月26日(双休日除外)统一进行,这也是青岛调整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后的首次申报。

  为增强对硕博人才的吸引力,2016年9月,青岛出台新政提高来青就业的国内外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其中,硕士由原来400元/月提至800元/月,博士由原来600元/月提至1200元/月。并新增紧缺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分别为:硕士1200元/月,博士1500元/月。为此,市人社局还首次公布《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紧缺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材料化学、智能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海洋生态学等60个专业分别列入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硕、博研究生紧缺专业目录。据悉,《目录》将结合青岛市人才需求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每年公布一次。

  据了解,本次申报范围是2014-2016年毕业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已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文件要求,申领补贴但未申领结束的人员。在职研究生除外。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贴,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

  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青岛市人才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进行申报,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具体申报办法、申报材料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了解。

  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7月1日起,青岛开始实施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2012—2015年,来青就业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数逐年上升,分别为3000人、3500人、4000人、7300人。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