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六区四市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继“3·15青岛限购令”实施半个月后,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等三部门又联合出台调控加码政策,强调各商业银行必须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3月30日,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通知确定:一是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是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分析认为,青岛市之前出台的限外地居民购房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此次时隔半月再度出手,限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上市交易,强调“认贷又认房”,进一步明确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适用范围,目标指向性明确,牢牢把握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根本属性,聚焦于打击炒房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有利于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保护和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利于调整和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市场回归理性。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三部门的通知出手快、力度大、针对性强。调控新政的出台,表达了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坚强决心,通过大幅度提高炒房成本将投资投机泡沫挤出市场,市场降温的效果值得期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潘旭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