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3月27日讯(记者 张泰来)27日上午11点左右,北园高架历山路下桥口附近发生一起涉 及老年代步车和轿车的事故,行驶在后方的老年代步车失控, 剐上了轿车,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交警赶到一看, 还是被惊出了一身冷汗:肇事的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不但无证, 而且已经80岁的高龄,而事发的原因是老人在开车时突然接了 一个电话。

  3月9日以来,济南市加大了对于以老年代步车为主的非法 机动三四轮车的查处,在高架路一直都将驶入高架的摩托车、 非法机动三四轮车作为日常执法的内容。即便如此,还是不时 有心存侥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三四轮车上高架。由此引发的事 故也不时发生。

  “我的车在北园高架西向东方向正常行驶,被一辆老年代 步车刮了,现在在历山路下桥口附近。”27日上午11点5分左右 ,济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城市高架路大队民警接 到了这么一个报警电话。

  发生事故的是一辆灰色的本田CRV轿车和一辆蓝色的俗称 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车牌位置只有“众新电动”四个字, 并没有悬挂号牌。民警在现场看到,本田轿车的右侧被刮蹭留下了蓝色的痕迹,老年代步车的左倒车镜也损坏。

  “我们赶到现场后,老年代步车的驾驶人对于事发原因没有异议,称是自己的责任原因为对方修车。”处理事故的马警官介绍说,事发前,本田轿车和老年代步车一前一后,在北园高架由西向东行驶,在驶至事发地点时,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电话突然响了,他低头去接电话瞬间,车辆失控刮上了本田轿车。

  事故现场,双方对于事故的责任没有异议,也及时将车辆移到了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但对于代步车驾驶人提出的自行解决的要求,民警予以了拒绝。

  “事故双方经过协商,如果对于事故责任没有异议可以走简易程序,但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必须予以相应处罚,不能视而不见。”马警官说,他所说的交通违法主要是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经过查询这名驾驶人出生于1937年,已经80岁高龄,非但车辆没有挂牌,他本人也没有取得驾照就驾车上高架,事发时还违法接听电话。

  对于这些,民警依法暂扣了肇事的老年代步车,目前仍在对事故进行进一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