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16日讯 前两天,有市民反映济南长清区常春藤小区强卖车位,没有车位的车就不能进小区,而且这些车位只卖不租。难道这开发商真的这么霸道吗?
济南常春藤小区多名业主向《小溪办事》的记者反映,小区物业要求业主们都要买车位,不买不允许进小区。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来到了位于长清大学城的常春藤小区,在小区门口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幕:常春藤小区门口已经有多名保安建起了围挡,每辆车进入小区都会被拦下来,并被告知18号以后没有车位将不能再进入小区。
业主随后向记者提供了一张保安给的红色纸条,上面写着:“根据济南市政府253号令,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未确定停车位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可限制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特殊车辆及临时停车除外。”
小区保安告诉记者,小区地上的车位都租出去了。而地下的车位能否租用,保安并没有给出准确答复。
规范停车,让出消防通道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车位只能买不能租,业主们觉得有几分强买强卖的意思。其中一位该小区业主认为,对于小区内的车辆出入问题,因为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已经有了环境的使用权,业主的车辆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如果不让进,他们就侵犯了业主们的道路行使权。
带着业主的问题,记者来到了常春藤小区的售楼处,找到了一名开发商负责人庄经理,他表示小区的车位从未说过只卖不租。该负责人称,从没有说过车位是必须买的,开发商都会拿出一部分来租,而且会通过集中摇号的方式,就跟地上车位是一样的,因为这样比较公平。但对于具体的车位比例这块,他们会尽快跟物业敲定,敲定好了之后会通过物业通知业主。
庄经理随后解释称,小区投入使用已经五年,因为前期建设未完成,一直没有实施封闭式管理。现在小区乱停车现象严重,甚至出现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他们也很为难。对于小区业主提出的“小区占用的是共有的道路和场地,开发商无权买卖”这一点,庄经理认为不合理。他说地下车位并没有计入业主的公摊,归属权并不属于业主;按照规定,开发商可以进行买卖。庄经理还表示地下车位虽然是有的有产权有的没有,但他们出售的是使用权;除了人防车位,其余都是有产权的,并没有占到业主的公摊。
据了解,目前地下空间的立法仍处在一个缺位的状态,地下车库的归属也一直存在争议,一般来说,地下车库和房屋是各自独立的关系,没有进入到建筑面积当中,如果开发商能够提供合法手续的话,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地上车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只能代为出租,无权买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百姓用车数量的增加,停车的确是个大问题。随意停车,堵住消防通道,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在这个问题当中,开发商和物业也应该给业主做好解释的工作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