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16日讯(山东商报记者郑心茹)青岛限购!昨日,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从购买资格和信贷政策等方面发布楼市调控政策,并自16日起正式实施。
首付比例提高非户籍限购一套房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在青岛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该通知中强调,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在信贷政策方面,通知规定,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济青限贷限购山东省将“因城施策”调控
青岛是继济南之后山东省第二个采取限购政策的城市,根据目前青岛出台的限购政策来看,与济南的限购政策非常相似。在今年年初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城因地施策,济南、青岛等热点和潜在热点城市,要增加住宅及用地有效供给,继续执行好限贷限购、限价销售等措施,确保房价环比不增长;其他城市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有序推进商品住宅去库存,积极化解非住宅库存。防止商品房交易量和价格暴涨暴跌。
分析认为,去年以来,青岛市采取“精准调控,平价走量”的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市场在3月以后又逐渐进入传统的销售旺季,特别是在外地热点城市实施限购政策的影响下,面对外地居民置业、投资性购房比例上升的风险趋势,对市场走势进行温和适度地引导和调整,在情理之中,也很有必要。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五部门的通知体现了分类施策的特点,针对性强,符合国家关于“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也显示了在欢迎外地居民到青岛投资兴业的同时,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坚决抑制的姿态。这种温和适度的差别化政策调整,有利于继续保持和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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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楼市限购升级对有二套房居民停售
新华社南京3月15日电 南京市政府15日再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当地楼市限购政策:从16日起,将在主城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停售新房和二手房。
通知要求,在主城区(不含高淳、溧水、六合)范围内,新房及二手房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市民家庭停售。全市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停售新房和二手房。
此外,新政还加强了对社保年限的要求: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要求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南京市于去年9月重启限购,限制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新房。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从限购进一步加强为停售,表明当地楼市仍然存在过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