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挂牌,不用学证”,这是众多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三四轮电动车厂家和商家的营销噱头。与此相对,交通管理部门却一再强调这些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必须车有牌人有证。一线交警也经常组织对该类车辆的查处,但鉴于涉及人数众多以及其他种种难题,查处成效并不明显。9日,济南交警公开表示将对此类车辆“零容忍”,进行常态化整治。

  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说,整治车辆分为三类,一类是常常出现在景区和繁华商圈的红色电动三轮车(通常用于载客,俗称“小红棚”),一类是自用的无牌简易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还有一类是悬挂了外地绿色电动车牌的电动轿车。根据规定,这些车辆都不允许在济南的道路上行驶,否则会被查扣和处罚。

  据介绍,去年一年查扣2500多辆三四轮电动车,这个数量看起来不少,但相对于每年新增的数量,这个数量就显得少之又少。部分三四轮电动车的生产厂家、销售企业参照用于旅游景区、企业场(厂)区内部使用电动观光车技术标准,违规大批生产不符合机动车生产标准的电动(燃油)车辆,并在销售环节误导消费者“不用挂牌,不需驾驶证”。但实际上,按照现行标准,市场上销售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低速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等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绝大多数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属于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因此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

  报废车辆一览

  但此类车辆却呈现供需两旺的局面,根据媒体报道,以老年代步车、三四轮电动车为主的低速电动车市场火爆。在山东,去年1-10月微型电动车累计生产47万辆,同比增长47.7%。非法三四轮车供需两旺的背后,一方面给城市的交通秩序带来危害,另一方面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数据显示,四成左右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都跟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三四轮电动车相关。

  9日,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交警将会对非法三轮、四轮车采取零容忍态度。”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制定整治办法,下一步将对上述车辆进行常态化严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张泰来实习生 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