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赵平平 实习生 宋婉婷)昨日,市建管处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建筑施工单位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同时,对拒不停工引发工人中暑、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将按规定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昨日,市建管处发布《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高温天气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时至15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采取措施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加班作业。对拒不停工引发工人中暑、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市建管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因高温停工延误工程合同时间的,按误工时间顺延合同工期。
《通知》还提出,施工企业应为一线施工人员购置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保证每天供给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工地临时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卫生,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应配置卫生室,备足防中暑、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等药品,并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施工现场职工淋浴间要全天开放,设置足够的淋浴头,保证洗澡所需冷热水的供应。同时,要求各市(区)建管处及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夏季高温施工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响应措施,公布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值班电话,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
据市建管处工作人员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达600多个,所有工程项目部都表示将严格执行此规定。“现在处于高温期,我们都给工人配备了消暑的绿豆汤和西瓜,在日气温较高的11时至15时,工地全部停工。”威海银鹏建设集团总经理董惠文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