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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安详解新出入境管理法 四类人可就近办理

A-A+2013年7月3日07:40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7月2日讯(记者 扈枫)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后,山东省内济南、青岛两地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今天,济南市局出入境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就这一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四类人群可在居住地就近办理出入境相关证件

  出入境管理局的孙峻副局长告诉记者,这一政策适用的人群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针对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或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这类人群可凭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亲属关系证明在居住地直接申请相关证件的办理。

  第二种情况是针对在本市就业、就学的居民,这类人群在居住地就近办证时,除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6个月以上的居住地居住证明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本市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此外,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凭借6个月以上的居住地居住证明与相关证件,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另外,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也可以凭借6个月以上的居住地居住证明与相关证件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公职人员不享受跨省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政策。

  新政策实施后 济南尚未出现成功申请“第一人”

  据了解,自昨天起这一政策实施后,有很多人前来咨询,但济南却一直没有出现成功申请的“第一人”,这也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的个别条件不符。工作人员介绍,昨天有一位北京某银行派来济南工作的居民想办理出入境证件,虽然其在济南居住已经一年以上,但他的社会保险一直是在北京交,因此不符合跨省办理相关证件的资格。另外还有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因其毕业考试已经结束,学校无法为其开具在学证明,故也无法享受这一政策。

  对此,济南市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前来办理业务之前一定要看好自己是否符合办理资格,免得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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