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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0至3岁婴幼儿早教试点方案 7月起实施

A-A+2013年6月1日08:19半岛都市报评论

  青岛已经被教育部确定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全国试点地区,市教育局5月30日公布了青岛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方案 ,从7月份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历时三年建立公益普惠的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青岛将会为婴幼儿家长提供4次免费科学育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市本级幼儿园等机构或组织开展公益性早期教育指导。 

  历时三年建成崭新体系  

  青岛版早教改革方案以0~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为依据,以提升家长(看护人)科学育儿水平 ,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医教结合 、科学专业”的基本原则,努力构建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 

  早教试点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试点时间从2013年1月到2015年12月,也就是说要用三年时间建成崭新的青岛早教服务体系。 

  每年提供4次免费指导  

  此次早教公共服务体系,由青岛市政府负责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区(市)政府负责构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从而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教育和卫生部门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纳入公共教育和卫生服务体系。 

  同时探索建立早期教育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和资格准入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全市早期教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师资队伍持证(教师、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育婴师、早期教育指导师或三优指导师等资格证书)上岗率达70%以上。 

  根据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育儿重点,研究编制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大纲和课程方案,探索建立具有青岛特色的早期教育课程体系,指导家长(看护人)树立科学的育儿观,防止和纠正早期教育“幼儿园化”倾向。 

  青岛还将充分整合公共教育 、卫生、人口计生、妇联和社区资源,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探索构建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看护人)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每年为辖区内婴幼儿家长(看护人)提供4次免费科学育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根据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有关部门职能分工,青岛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划分为两个年龄段进行(见图表)。各年龄段具体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专项资金扶持公益早教  

  青岛市财政将在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扶持市本级幼儿园等机构或组织开展公益性早期教育指导、宣传和师资培训工作,引导、支持各区(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各区(市)政府也将设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办早期教育机构建设、宣传指导、人员经费补助。 

  青岛还将把早期教育列入地方立法。制定《青岛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岛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机构设置标准》、《青岛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大纲》、早期教育指导机构收费管理办法等早期教育相关政策。 

  同时对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早期教育指导中心(站、点)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评估,结果纳入对各级政府 、各部门的考核评估。 

  链接 

  普惠性早教将有收费标准  

  根据规划,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教育局牵头,卫生、人口计生、妇联 、民政和人社等部门联动开展。 

  从今年1月起,青岛已经开展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现状与发展趋势调查研究,利用抽样调查了解家长(看护人)对早期教育的需求,了解青岛现有早期教育机构的发展现状。还指导各区(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启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 

  2013年7月到2015年6月为新政实施阶段,各区(市)要至少设立一处早期教育机构,并依托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医院、和谐幸福家庭基本公共服务中心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因地制宜建立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早期教育指导体系,形成多元化的早期教育指导网络。 

  积极鼓励民办早期教育指导机构提供普惠性服务。指导各级各类早期教育机构采用计时制、半日制、全日制、双休日制、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婴幼儿家长(看护人)提供普惠性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物价部门将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对早期教育指导机构进行成本监审,研究普惠性早期教育机构收费标准。制定早期教育机构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记者 单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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