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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交通警察某中队挂有损国旗,疏忽?

2021年07月12日 16:10 新浪山东 

  今天在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梁宝寺中队院内,看到五星红旗飘扬在旗杆上,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却是破损国旗。

  我们都知道,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所以当国旗有破损时,理应把旧国旗收回。但这面破损的国旗却仍然飘扬在交通警察大队梁宝寺中队的院内旗杆上,不知道是工作人员的疏忽,还是其它原因,那么多的工作人员,难道就没有人看到?希望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梁宝寺中队及时的纠正!

来源:大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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