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已获批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办学前身为1962年成立的青岛美术专科学校,1974年更名为山东省青岛工艺美术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的艺术院校之一,2001年整体并入青岛科技大学,组建成立了艺术学院。艺术学院现有专职教师86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7人,硕士生导师30人,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合计近1800余人。学院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美术、艺术设计、音乐等3个招生学科领域。

  学院有艺术中心、艺术研究院、陶瓷艺术研究所、空间艺术研究所、高密民间艺术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院图书资料室有专业图书期刊30000余册,实训中心教学实验设施总值近千万元,有图形图像设计中心、陶艺工作室、雕塑工作室、服装工作室、摄影工作室、3D打印工作室、建筑与景观模型工作室等;拥有1000多平方米设施完善的美术馆、陈列厅,另有专业画室13间;拥有1座200座席的剧场音乐厅、琴房60余间、多媒体教室、电钢教室、舞蹈排练厅、乐队排练厅等场馆设施,教学设施国内一流,为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1、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仅招收主项为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仅招收主项为钢琴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仅招收主项为小提琴、大提琴、倍低音提琴、笛子、琵琶、二胡、笙的考生,不在此范围内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及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

  1、山东、湖北、新疆、陕西、安徽、辽宁、广西、江苏、四川九省(自治区)不单独设点考试,使用所在省的统考成绩;

  2、其他外省籍考生必须在本省指定考点按照所在省相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二)音乐类:

  1、音乐类2018年仅在山东省招生,根据《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鲁东大学、烟台大学等7所高校经协商,组建2018年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校考联合考试平台,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成绩共享,统一划定合格线。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9:00—1月21日18:00。

  3、考试形式:考试分为初选和复试。

  初选采取网上报名上传视频、集中评审的办法。考生登录联考平台注册报名,按指定要求自行录制视频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联考学校按照不超过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分别确定进入复试考生资格。

  复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技能测试从声乐、键盘、西洋乐、民乐中任选2项,占总成绩85%(主项50%,副项35%);基本乐科包括乐理、听音、视唱,各占总成绩的5%。

  五、录取原则

  1、美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以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分配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类使用校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4、音乐类使用山东省内高校联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仅招收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仅招收钢琴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仅招收小提琴、大提琴、倍低音提琴、笛子、琵琶、二胡、笙的考生,不在此范围内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七、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美术类考生考具(如画板、支架、画笔、颜料、图钉等)一概自理,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发给。

  2、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考核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有关专业培养目标、专业介绍等请登陆招生网址查询。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4、学费标准:8800元/生/年。

  5、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八、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266042。

  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

  联系电话:(0532)88957996 传真:(0532)88957967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招生网址:zs.qust.edu.cn E—mail:zsb@qust.edu.cn

    七所高校2018年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联考方案

  根据《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鲁东大学、烟台大学等七所高校经协商,组建2018年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校考联合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七校联考平台),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成绩共享,统一划定合格线。现将联考方案公布如下:

  二、考试方式

  音乐类专业包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统一按音乐类组织考试,分初选、复试。

  舞蹈类专业包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三个专业,统一按舞蹈类组织考试,分初选、复试。

  音乐类专业和舞蹈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

  三、初选

  初选采取网上报名上传视频、集中评审的办法。考生登录联考平台注册报名,按指定要求自行录制视频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初选只进行筛选,成绩不带入复试。按照不超过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分别确定参加复试考生资格,2018年1月30日前后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9:00—1月21日18:00。

  报名网址:详见七所高校音乐与舞蹈学类联考初选报名网址公布

  (二)考试内容要求

  音乐类考生:根据选定的技能,自选1首曲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录制过程声像同步,不得中断、不得进行剪辑,不得扩音,不得加音效,否则按违规处理。

  舞蹈类考生:自选一个舞蹈剧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录制采用全景定点形式,录制过程不得中断、不得剪辑,否则按违规处理。

  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

  (三)上传视频格式及要求

  1、录制时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声像清晰,展现考生整体形象。

  2、录制时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其他如伴奏人员等;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演唱曲目名称为****”);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录像中不得出现其它内容。

  5、录制完成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直接使用“格式工厂”软件转换(具体操作详见附件视频播放格式及转换说明)为统一要求的MP4文件后上传。只允许上传1个MP4格式的录像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四、复试

  复试为现场测试。取得复试资格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缴费(公布复试名单时公布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和网址),并按要求到山东师范大学参加现场测试。

  (一)音乐类专业复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音乐类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

  1、专业技能占总成绩85%

  专业技能按项目分考场独立测试,考生所选两项技能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

  专业技能计分办法:专业技能成绩=主项成绩*50%+副项成绩*35%

  附加说明:

  Ø 音乐类科目自选曲目1或2首;

  Ø 音乐类各项,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Ø 声乐考试不限唱法,美声、民族唱法可选钢琴伴奏或清唱,流行唱法可选清唱、钢琴伴奏或音乐伴奏,钢琴伴奏由学校聘请专人负责(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声乐流行唱法的考试伴奏音乐自备,采用音频或MP3格式,考试时用U盘提供给考务组。

  2、基础乐科共占总成绩15%

  基础乐科包含听音、乐理、视唱,其中听音与乐理为笔试,乐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听音约为40分钟;视唱为面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

  ①乐理占总成绩5%

  考试内容:音值组合法、音程、和弦、调式调性、译谱、演奏记号、常用术语。

  ②听音占总成绩5%

  考试内容:旋律音组、和声音程、和弦性质、和弦连接、节奏、单声部旋律。

  旋律音组:不超过一个八度的各种音程。

  和声音程听写:不超过一个八度的各种音程。

  和弦性质:只记性质,不记音位。

  和弦连接:写出大、小、增、减四种三和弦和属七和弦的原位和转位和弦的音位。

  节奏听写:写出包括单纯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连音符、休止符等。最小时值为16分音符的各种节奏组合。

  旋律听写:在无升降号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民族五声调式的4/4、2/4、3/4、3/8、6/8几种节拍旋律中选择。

  考试时,以上各项均给标准音,节奏与单声部旋律听记提示节拍速度。

  ③视唱占总成绩5%

  考试内容:五线谱、简谱各一条。五线谱为一升或一降高音谱号的视唱,首调或固定调自选,可自行定调。两条皆采用常见节拍、节奏型及调式。

  视唱包括级进、跳进的旋律音程,节奏包括均等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连音符、休止符在内的各种形态组合。

  考试形式:现场录像,每个考生单独视唱。

  (二)舞蹈类专业复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舞蹈类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笔试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包含基本条件和舞蹈剧目、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两大部分,占总成绩90%;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为集体笔试,占总成绩10%。

  1、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90%

  基本条件和舞蹈剧目占总成绩55%、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占总成绩35%。

  基本条件、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测试考生需穿练功服;舞蹈剧目自选,考生自备舞蹈伴奏音乐(采用音频或MP3格式,候考时用U盘提供给考务组)考生可穿舞蹈服,时长不超过3分钟。

  2、笔试部分占总成绩10%

  听音与舞蹈常识笔试测试,时间约为40分钟。

  考试内容:单音听记、旋律音程听记、节奏听记(写出包括单纯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连音符、休止符等,最小时值为16分音符的各种节奏组合,五线谱,简谱记谱均可)、舞蹈音乐节奏听辨(辨析给定音乐的节拍及小节数)、舞蹈音乐风格听辨(写出给定舞蹈伴奏音乐的风格)。

  (三)说明

  1、专业复试考场,评委有权指定演唱(演奏或表演)考试说明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本说明如与上级有关政策有冲突,以上级公布的文件为准。

  五、七校联考平台合格线划定

  按照不超过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分别划定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和舞蹈类(分男、女)专业的合格线。

  各联考高校共享合格成绩,认可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全部合格考生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七校联考平台2018年艺术类招生信息全部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及时公布,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事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七校联考平台本科招生网及咨询电话:

  山东师范大学:www.zsb.sdnu.edu.cn ■ 0531-86182202

  湖南师范大学:zsb.hunnu.edu.cn ■ 0731-88872222

  上海师范大学:ssdzsb.shnu.edu.cn ■ 021-64322000

  青岛大学:zs.qdu.edu.cn ■ 0532-83780001-0009

  青岛科技大学:zs.qust.edu.cn ■ 0532-88957996

  鲁东大学:www.zs.ldu.edu.cn ■ 0535-6672791

  烟台大学:jwc.ytu.edu.cn/zb ■ 0535-690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