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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德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完成八方面任务

2019年05月05日 16:18 新华网 

  近日,《德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正式发布,按照要求,2019年将围绕用能燃烧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等多方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力争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任务,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各县(市、区)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8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2019年德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完成以下八方面任务:

  1、用能燃烧污染控制方面。

  德州市将持续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治理。现有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按照上级政策规定,2019年年底前列入淘汰计划。对列入淘汰范围的,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

  同时推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9年总体完成改造50%左右。持续推广洁净型煤,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气源保障能力。加强供热、供气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扩大集中供热、供气、地热供暖覆盖面。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目标。

  2、工业污染治理方面。

  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将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工业炉窑监管,具备在线监测安装规范要求条件的,2019年8月底前全部安装并联网;对不具备条件的,定期开展监测。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同时加强涉气建设项目管理,对2018年以来企业自主验收的涉气项目,组织全面检查和监督监测,严厉打击企业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企业排放达标。另外加强重点排放源监管,通过在线监测、监督监测、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企业排污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企业。超标排放企业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或特殊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产的,依法按日计罚。对乡镇进行道路积尘负荷考核

  3、扬尘污染治理方面。

  深化道路扬尘防治。城市、县城快速路和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机扫、洒水率达到90%以上,支路、慢车道、人行道机扫、冲洗率达到40%以上。开展降尘与积尘监测考核。以各县(市、区)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开展道路积尘负荷和降尘强度监测考核,定期通报。(市生态办牵头)各县(市、区)定期组织对乡镇、街道主要道路的道路积尘负荷考核。

  同时,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拆除工程扬尘监管,拆除作业采取封闭围挡、洒水降尘、喷雾控尘等措施,湿法作业、分片拆除。在人口密集区及临街区域进行拆除作业时,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安全网,脚手架设置洒水喷雾抑尘装置。

  对于渣土运输,将严格执行渣土运输相关制度和标准,清理淘汰不规范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加快推广应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2019年年底前市区渣土运输车辆基本完成换装。城管、住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查处违规上路的渣土运输车辆。

  4、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

  针对机动车污染,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依据国家和省公告要求,按期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生态环境部门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在机动车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2019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2019年年底前,排放检验机构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检验过程和结果。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核查,其中对重点车辆的年度核查率要达到85%以上。对于为异地登记的车辆开展排放检验比较集中、排放检验合格率异常的排放检验机构,重点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5、重点领域VOCs治理方面。

  2019年6月底前全面核实涉VOCs企业污染物处置设施进、出口规范性和排放浓度,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置效率。依法依规查处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的企业。

  同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VOCs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监督性监测。全市销售汽油的加油站要在环境温度不低于20℃的条件下,完成至少1次二、三级油气回收装置的同步监测。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更新完善全市饮食服务业单位台账清单,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随机监督抽测,抽测比例不低于30%,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超标排放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6、持续推进大绿化工作方面。

  持续推进大绿化工作。以生态林场建设、鲁冀交界大型防护林带建设、“路网、水网、农田林网”绿化美化、“城镇、村庄”高标准绿化、经济林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为重点,持续推进“绿满德州生态美市”三年造林行动。2019年底,全面完成三年造林任务目标,实现累计更新造林60万亩、林木绿化率提高3.2%。

  7、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

  将贯彻国家和省错峰生产部署,科学制定全市错峰生产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及有关行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符合相关豁免条件的予以豁免,不符合豁免条件的,按相应减排比例要求落实限产。加强错峰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面落实错峰生产相关要求。

  同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严格执行重点区域统一应急标准和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限排限产停产企业清单,组织企业制定落实减排方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估。

  8、加强技术支撑方面。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计划(2018—2020年)》要求,全市102个乡镇全部建成投运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2019年8月起乡镇空气质量纳入考核。

  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对取得资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范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规违法行为。

  加强在线监测监管工作。排污单位要加强各类污染物浓度、废气排放量等在线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可靠。对在线监测存在突出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排污单位、运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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