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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首次视频直播庭审

A-A+2014年2月27日08:42中国新闻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高院首次视频直播庭审

  中新社济南2月26日电(梁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二审判法庭26日就一起追偿权民事纠纷案件开庭审理,山东法院网对该案庭审过程进行视频同步直播。这是山东高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对庭审全过程视频直播。

  此次庭审直播吸引了众多媒体前来旁听,中新社记者于26日13时30分走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二审判法庭审判大厅,看见庭审现场的格局与通常并无多大差别,只是几个高清摄像头格外醒目。

  庭审结束后,此次诉讼一方的委托代理人周建武对中新社记者表示,他没有料到今天的庭审会采用网络直播。不过,他感觉这场庭审程序非常规范,直播使双方当事人庭审过程中更注重对案件事实的准确陈述。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孙英向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介绍道,今年第一季度,山东高院试运行庭审直播,要求高级法院所属的每个相关业务审判庭选取至少一件民商事、行政案件进行直播庭审;上半年,每个合议庭至少进行一个案件庭审直播;全年争取每名办案法官都要有案件庭审直播。

  “庭审公开对法院和法官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有利于规范庭审行为,保障程序公正,提升合议庭及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最终提升法官个人和法院整体的司法水平。”孙英表示,公开庭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方面展现了法院的司法自信,同时对社会民众也将是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为民众的生活、生产、交往等方面提供法律规则的指引。

  作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7个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高院2014年1月制定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要求试点省高院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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