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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租今起开收燃油附加费 打的多掏一块钱(2)

A-A+2013年9月21日09:51半岛都市报评论

  烟台收1.5元,济南暂不收

  记者查阅相关信息发现,受此轮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的影响,省内多个城市都对燃油附加费的收取办法进行了调整。相对于烟台、日照等地市,岛城此次加收的1元燃油附加费,在兄弟城市中并不算是最高的。目前在日照、烟台、济南、青岛四地市中,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最高收取1.5元,仅济南暂时不收取。

  据了解,自今年7月31日起,日照市区内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为1.5元 。其依据是成品油与车用燃气价格实行同向同步联动,该市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自7月31日起由每立方米4.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82元 ,涨幅为0.62元 。出租车燃料附加费,由每车次 1.00元调为1.50元。

  从8月 25日零时起,烟台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从4.62元/立方米提高到4.99元/立方米,涨幅为0.37元 ,出租车价格不作调整,但是调整出租车燃料附加费,由每车次1元提高到1.5元。从9月1日起,烟台市的车用天然气价格再次上调,最高零售价格由之前的4.99元/立方米调整为5.12元/立方米。

  从8月5日12时起 ,济南市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28元调整至4.71元 ,涨幅为0.43元 。由于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刚刚将出租车运价进行过调整,将此前收取的0.50元/次的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起步价由7.5元调整为8元 。因此,此次车用天然气上涨后出租车暂不收取附加费。

  从9月10日零时起,青岛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28元/立方米调整为4.75元/立方米,涨幅为0.47元 ,从9月 21日零时起,出租车加收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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