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1月30日讯(记者 满倩 韩薇)今天,记者从济南铁路局获悉,铁路客票预售期为60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决定进一步优化退票、改签规则,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新规自2014年12月3日起施行。
12月3日起调整退票改签规则 开车前15天退票不收费
为了方便旅客行程的调整,客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后,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为了让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车票资源,减少占票浪费运力,同时也便于已持有车票旅客的行程调整,在其他列车有余票时,可以改签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
具体是,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
需要提醒旅客的是,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2015年春运期间为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铁路执行阶梯退票方案
从2013年9月1日起,为了适应网络电话订票的具体实施情况,铁路部门就制定了新的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推出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业务,即旅客退票和改签由原来的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仅能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办理,改为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可到任意一个车站办理。
同时,铁路部门也在此时推出了实施梯次退票方案: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