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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访听证将设旁听席记者席 或可直播

A-A+2014年11月22日08:36济南时报评论

  原标题:山东明确信访事项听办法 可设旁听席和记者席

  信访事项听证会,市民今后可旁听。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我省明确,信访事项听证会可设旁听席和记者席,旁听人员由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经批准后,听证机关还能通过电视、广播对听证会进行现场直播。

  啥是信访事项听证?记者了解到,该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前,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听取信访当事人陈述和质证辩论,通过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明确依据,提出处理结论的活动。可以说,信访事项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借以查明事实真相、做出处理意见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省明确,信访事件听证会的参加人包括信访人、利害关系人、参与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村(居)民代表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对表达多人意愿的信访事项举行听证,得选派代表参加听证,但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如果信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适用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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