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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交通厅反馈巡视情况

A-A+2014年11月3日08:12济南时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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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巡视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将公开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今年8月至9月,省委巡视组分别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开展了常规巡视,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开展了专项巡视。10月28日至30日,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部门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

  各巡视组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些部门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存在差距,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项目审批、招投标、专项资金和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一些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监管薄弱。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个别部门单位和干部采取打折扣、搞变通等方式顶风违纪,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发放津补贴、收受节礼等问题仍有发生,个别窗口单位服务意识淡薄,有的单位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解决力度不大。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有的部门单位议事规则不健全,个别部门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格。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部门单位提出了意见建议。据了解,被巡视部门单位将在反馈后2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并按要求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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