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山东省进行了巡视。7月10日,中央巡视组向山东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重大意义,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全省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山东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全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深刻尖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山东实际。省委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要求,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是我省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大契机,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党性觉悟的重大考验,是必须竭力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一定要充分认识中央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及时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督查机制,形成抓整改工作的坚强领导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省委即成立由省委书记姜异康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和省委副书记王军民任副组长,全体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任务分解和领导工作分工,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五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都由省委常委担任负责人,相关省级领导为成员,直接抓好整改工作。从省直部门抽调36名厅、处级干部,组成协调督查等5个小组,集中办公,具体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中,突出落实好省委及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省委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法检两院党组以及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逐项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逐一梳理并深入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和目标任务。省委常委班子成员逐一研究梳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细化分解为22项整改任务、95项具体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关于对山东省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进行。坚持每周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议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省委常委会提出,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和整改成效开创我省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集中精力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省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巡视组整改要求,连续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出部署。一是突出抓好省委主体责任落实。两个月来,省委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议,以及省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省委常委认真剖析了原副省长黄胜案等腐败案例的教训,深刻检查自身存在的平时抓业务工作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等问题,自觉认领了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谈得比较原则”的责任,制定了落实“一岗双责”的改进措施。8月11日至12日,省委召开十届九次全体会议,按照党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整改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对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专题研究部署。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突出抓好“五个切实履行”: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之责,坚决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切实履行正风肃纪之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履行源头预防之责,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用严密的制度体系防治腐败;切实履行领导支持之责,全力推动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履行表率示范之责,自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率作用。全省17市137个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单位都相继召开全委会或党委(党组)会议,层层压实责任。省委将根据中央关于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安排,认真筹备开好省委常委班子201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把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对照检查重点内容。二是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7月份以来,省委3次召开常委会议,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省纪委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第二轮改革调整,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6个增至8个,从事监督执纪业务的内设机构占总数的65%,人员编制占总编制的68%;17市纪委均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对省、市、县三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126个调整为12个;市级纪委平均保留12.7个,精简90.3%;县级纪委平均保留16.6个,精简81%。三是加强督导落实。省委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明确规定每年12月中下旬,由省委常委带队,对各市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同时,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分管责任,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