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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对盲目决策破坏生态的领导干部终身追责

A-A+2014年9月16日17:40大众网评论

  前任决策上马污染项目,后任应对治污难题,百姓品尝污染恶果……这一状况将在山东得到遏制。山东省政府在日前下发的《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中强调,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将终身追究责任。

  方案要求,要认真执行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实施终身追责,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根据方案,山东将加强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重大生态环境污染破坏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事实和原因,分清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影响的领导干部,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0号)、《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138号令)等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记者了解到,2013年5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时,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于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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