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9月9日讯(记者 蔡晓彤)日前,菏泽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9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这次通报的典型问题是:
1.巨野县人大常委、党组副书记谢云金接受企业购买公务用车及未经审批超标准购车问题。谢云金在任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接受企业购买的本田奥德赛汽车一部;2013年5月,谢云金在调离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前,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安排下属单位购买帕萨特轿车一部并将该车带到巨野县人大作为本人公务用车使用,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市纪委给予谢云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接受的企业车辆已公开拍卖处理,超标准购买车辆已退回原单位。
2.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马步双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7月,马步双在任成武县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弄虚作假,以学习培训的名义,先后两次用公款组织外出旅游,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市纪委给予马步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菏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职务,参与公款旅游的人员承担旅游费用。
3.巨野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杨钟晓离任后占用本单位公车问题。杨钟晓在2010年6月离任巨野县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后,一直占用本单位公车,公车私用,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市纪委给予杨钟晓党内警告处分。
4.单县北城街道办事处农业办主任张宇风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4年7月11日,张宇风下村工作时接受村干部安排吃饭并饮酒,违反了工作纪律。单县北城街道委员会给予张宇风党内警告处分。
5.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厂长王英豪、城建科科员王秋林、办公室科员李守勇工作日饮酒问题。2014年8月14日,王英豪、王秋林、李守勇三人在检查工作时,中午接受公款招待并饮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纪律。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王英豪、王秋林、李守勇三人行政记过处分。
6.鄄城县李进士堂镇中心校会计边新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4年8月15日,边新华在操办女儿婚宴时,通知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且没有向本单位申报,违反了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有关规定。鄄城县教育局给予边新华行政警告处分。
7.鄄城县左营乡双李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广爱公款吃喝招待问题。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李广爱在担任左营乡双李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公款列支吃喝招待费共计6.36万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左营乡党委给予李广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