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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通报两起违规案件 城管公车私用被处分

A-A+2014年8月19日17:02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8月19日讯(记者 蔡晓彤)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济南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济南市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李红军,在端午节放假期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2.济南市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二大队工作人员王传耀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个人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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