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反映,目前全市大街小巷安装了很多自行车架,本是便民免费的设施,但当天他在泉城广场北侧一自行车架上停放自行车,却被收费1元钱,且收费人不给收据,他怀疑有人以自行车架牟利。
18日下午,按照陈先生的指引,记者来到黑西路,路南的辅道上安装着五六处自行车架,其中靠近恒隆桥的一处自行车架,被人用绳子围了起来,附近并摆有一蓝色牌子,上面写有:“停车处,收费,9:00—21:00,过时不候,丢失自付”的字样,下面落款为“泉城路派出所”。
记者将所骑的自行车锁进这处自行车架子上,立即就有旁边一摆摊卖水的男子走过来告诉记者:“回来要收费,晚上9点前回来,否则就不管了。”随后,记者溜达了一圈又回来取车,该男子立即走过来收取了记者1元钱。但当记者向他要收据时,他表示没有收据。
这些自行车架是谁安的?收费男子是否在以车架牟利呢?记者联系济南市交警历下大队,该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车架是交警部门为倡导慢行交通、绿色出行安装的。“之前非机动车停放混乱,有时都堵塞了机动车道,有的市民把车锁树上或栏杆上,很不美观。安装自行车架,第一保安全,第二显得美观。”该人士说,历下区目前在区内14条人流密集的道路上共安装180处自行车架,可供4000多辆非机动车停放。“自行车架是我们免费安装的,但停车收费不归我们管。”
她介绍说,自泉城路实施禁停后,交警联合泉城路商业街管委会、泉城路派出所,曾规划出10处可以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但黑西路的这处收费停车点不在其范围内。
此后记者致电泉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该科工作人员表示,此处停放自行车一直在收费,是先有自行车停放收费点,后安装的自行车架,所以不存在以自行车架牟利的问题。但具体情况街办一直没介入,是泉城路派出所在管。
随后记者又找到泉城路派出所,该所所长明先生介绍,之前该地段自行车丢失率非常高,所以派出所委托在附近摆摊的市民帮助看管自行车,有人看车后案发率直降三成。但因目前这处停车点的管理还没移交给街办,没部门给看车人员发工资,所以看车人员要向市民要一些“辛苦钱”,没收据也是因这处看车点还没正规起来。“自行车架是免费的,看车是收费的,市民也可以把非机动车停放至其他不是收费区域的自行车架上。”明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