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审山东高院案件
导报讯(记者张家然 通讯员 郭德民)15日9时整,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栾建德敲响法槌,一起由山东高院一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合议庭组成人员不仅增至5人,而且其中有2位人民陪审员。该案的审理拉开了山东高院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开庭审理的序幕,也成为全国高级法院中首起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案件。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去年以来,山东高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根据审判需要,随机从中抽取人民陪审员。考虑到此次审理的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有关部门专门从专业人才信息里随机抽取了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育才,从普通人员信息里抽取了山东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副教授刘岭岭参与案件审理。
人民陪审员刘岭岭庭审后告诉经济导报记者:“高院给我参审的机会,既保障了我的权利,也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和司法技能。”
据悉,2013年以来,山东各级法院把人民陪审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民陪审员参加省法院审判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年初山东高院党组还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列为重点调研课题,并由院长白泉民亲自担任调研课题的主持人。确定了高院和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30%的考核指标,以强化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