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聊城通报八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违纪问题

A-A+2014年7月10日13:05山东商报评论

  记者昨日(9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山东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对8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发出通报。部分通报如下:

  聊城黄河河务局机关服务处主任李锡毅工作日午间饮酒。聊城黄河河务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对其单位分管负责人丁维平进行诫勉谈话。

  聊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信息中心主任夏秋林工作日午间饮酒。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对其单位分管副局长姜延平进行诫勉谈话。阳谷县大布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朱贵璞工作日午间饮酒。阳谷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乡党委书记孙德忠进行诫勉谈话。

  冠县环保局总工程师张希波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单位分管副局长沙元朝进行诫勉谈话。

  东阿县工商局消协办主任李殿杰工作日午间饮酒。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单位分管负责人冯振清进行诫勉谈话。

  东昌府区沙镇水利站站长孙长久酒后驾车肇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东昌府区沙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反交通法规问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梁赓)(完)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